2010年第16次市長辦公會議8日舉行,會議審議通過了由市物價局提交的《關于調整東江水務有限公司供水價格的請示》。根據(jù)方案,從12月1日起,東江水務供水價格將由0.985元/立方米統(tǒng)一調整為1.15元/立方米(上調0.165元/立方米),完成第一次調整;15個月后,水價將再次統(tǒng)一調整為1.26元/立方米。
會議還通過了《關于認定東莞市2010-2011年商貿流通重點企業(yè)(項目)的請示》、《關于落實殘疾人福利基金會部分經(jīng)費的請示》等內容。
水價調整方案
確定分步提價
市物價局昨日提交了一份《關于調整東江水務有限公司供水價格的請示》。據(jù)悉,此番水價調整是由于水資源費大幅調高,省水資源費從去年4月1日起從原來0.025元/立方米調整為0.12元/立方米,加上生產(chǎn)、銷售過程中的損耗、稅收等費用,每立方水比原來增加成本約0.11元,此外東江水務有限公司營運成本也相應增加。
此前,這一問題曾在今年6月市長辦公會議開展討論,市委副書記、市長李毓全對此作出要求:由市物價局組織對東江水務有限公司供水價格調整方案召開聽證會,必須廣泛地聽取用水企業(yè)和市民的意見,向社會解釋水價調整的原因和依據(jù),爭取市民的支持。
9月28日,市物價局組織對東江水務有限公司供水價格調整方案召開聽證會。昨日,市物價局陳述人表示,根據(jù)此次聽證會結果,六成出席人員贊成水價調高,兩成反對,兩成沒有表態(tài)或棄權。
在綜合聽證會報告及社會各界反映意見的基礎上,市物價局擬定兩個水價調整方案,并建議調整供水價格從今年12月1日起施行。方案一:供水價格一步到位,統(tǒng)一由0.985元/立方米調整為1.25元每立方米;方案二:供水價格分兩階段實施調整,時間間隔15個月,第一階段由0.985元/立方米統(tǒng)一調整為1.15元/立方米,第二階段統(tǒng)一調整為1.26元/立方米。
出席昨日會議的市領導現(xiàn)場比對兩個方案。方案二比方案一對終端用戶的影響相對較小,而且提價分步實施,讓用戶有個適應過程,同時也符合省物價局“提價幅度較大的應當分步實施”的要求。因此,結合聽證會參加人的意見,考慮到企業(yè)生產(chǎn)營運的實際情況、各類用戶承受能力等方面的綜合因素,會議決定選擇第二套方案。
據(jù)悉,根據(jù)省里意見,珠三角污水處理率正在不斷提高,治理費用也隨之相應增加,因此支持各市逐步提高加價。
對此,李毓全要求,物價部門一定要做好解釋工作,讓群眾和企業(yè)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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