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核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設施應急相關活動,生態(tài)環(huán)境部組織編制了核安全導則《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設施營運單位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請對以上文件存在建議和修改意見的會員企業(yè),詳細說明修訂的內容和具體理由,并最遲于2月25日下午14點前將意見電子稿反饋到秘書處。
研究部座機:010-84640865-606
郵箱:fanpeipeiby@163.com
附件1:
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設施營運單位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征求意見稿)
附件2:
《放射性廢物近地表處置設施營運單位的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
全聯環(huán)境服務業(yè)商會
二○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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