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L Insurance Limited 于2012年3月28日在百慕大群島 Fairmont Southampton Hotel 舉行的2012年年度大會 (AGM) 上公布了一項新的 OIL/OPOL(離岸污染責任協(xié)會)許可,允許會員使用 OIL 保單對 OPOL 金融責任憑據(jù) (Evidence of Financial Responsibility) 進行認可。
在此次年度大會之前召開的董事會上,OIL 董事批準了一項新的 OPOL 許可,允許會員履行2012年生效的 OPOL 新金融責任憑據(jù)的要求。自 OPOL 于1974年創(chuàng)立以來,OIL 已經(jīng)為其會員提供了一份 OIL/OPOL 許可讓會員遵守 OPOL 嚴格的責任賠償要求。
OPOL 的網(wǎng)站稱,“目前在英國大陸架積極參與勘探和生產(chǎn)的所有離岸運營商都參與了自愿性油污染賠償計劃,即 OPOL。OPOL 責任限額在其間數(shù)年一直增長,直至目前的每事故2.5億美元。通過制造保險單、自我保險或其它滿足條件的辦法,參與協(xié)議的能源企業(yè)必須建立金融責任來償付 OPOL 規(guī)定的賠償。”
George Hutchings 評論說:“新的OIL/OPOL 許可特別捐獻了每運營商2.5億美元的 OPOL 事故賠償限額,并將維持該限額直至賠償責任被 OPOL 的定義所確定。另外,它還能實現(xiàn) OPOL 認可,即使 OIL 會員免賠額高于 OPOL 1000萬美元的最大額也不受影響。并且正如追溯至1974年的先前許可一樣,會員選擇新許可時將不需要承擔任何額外費用。”
“作為一家共有機構(gòu),我們?nèi)匀恢铝τ跒槲覀儠T的需求提供支持,以及找到方案來解決 OPOL 不斷發(fā)展的新要求。我們當然對這個結(jié)果感到高興。英國經(jīng)紀社區(qū)已經(jīng)向我們指出,該許可對已有會員和未來會員都將極具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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