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達沃斯論壇會議期間,國際氣候組織大中華區(qū)總裁吳昌華接受了《第一財經日報》專訪。她表示,中國需要氣候立法,交易機制不是孤立的,是以市場為基礎的政策工具,不可能靠交易就把氣候問題解決了。
第一財經日報:你怎么看商界影響聯合國氣候談判?
吳昌華:本次夏季達沃斯的焦點是可持續(xù)中尋求增長,但增長的方式不能是粗放型的、傳統(tǒng)的模式,要轉型。目前,全球經濟發(fā)展模式,與中國目前所推動的經濟結構和產業(yè)結構布局的調整非常吻合。
達沃斯是一個商界精英的論壇,它體現了其重要性。
嚴格講,尤其是哥本哈根會議前后,國際商界積極參與有關官方的談判。聯合國秘書長潘基文也組織了自己的團隊,尤其看重商界領袖的建議,如何有效推動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解決。低碳的發(fā)展,對他們來說也是機會,尤其對領軍企業(yè)而言。
日報:對于聯合國框架下的國際談判,現在負面看法越來越多,你對此怎么看?
吳昌華:哥本哈根會議之后,大家說它不行,但這個舞臺也必須有。大家開始想各種各樣新的輔助性舞臺,G20就是其中一個,這個項目是由東西方研究所協調的。我剛加入他們的專家委員會,10月底在倫敦要開第一次會議。
日報:前兩年CDM(清潔發(fā)展機制)項目非?;?,你怎么看其前景?中國也在制定自己的規(guī)則,你對此有什么建議?
吳昌華:CDM是國際公約履約的產物,這兩年還看不到前景。從大的方面而言,碳交易機制,一定要有法律基礎,這兩年淡下來最主要是因為未來國際公約不明確。當然,CDM也有很多不足,下一步就是怎樣改進CDM。
對中國來說,大背景是要氣候立法,交易機制是以市場為基礎的政策工具,不可能靠著交易就把氣候問題解決了。國家要制定政策,它是其中的一個手段。
這種情況下,發(fā)改委已經基本上立項了,就是要氣候立法,現在處于前期調研階段,更多是看歐盟怎么做,因為北美基本上沒有具體成型的東西。
市場對管理者而言太新?,F在有18個掛牌的交易所,更多的是環(huán)境交易,因為環(huán)境這部分,中國的立法相對比較健全,而沒有說是碳交易,因為沒有基礎。更多的意義在于學習、增加知識、擴大視野。
下一步,首先要有法律基礎,明確中國的氣候立法,在這個基礎上做交易。
此外,即使沒有氣候法,也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來運行。
2020年之后,如果大家還談氣候變化問題,中國肯定要有更硬性的承諾,在法律上體現出來,交易以怎么樣的手段和工具進行,實現法律上的責任。那是中長期規(guī)劃,而目前可能還是嘗試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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