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官員11日表示,歡迎《聯(lián)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6次締約方會議暨《京都議定書》第6次締約方會議通過“平衡、實質(zhì)性的一攬子決定,即坎昆決議”,認為坎昆決議朝著建立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行動框架邁出重要一步。
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和歐盟負責氣候事務的委員康妮·赫澤高在布魯塞爾發(fā)表的聯(lián)合聲明中,對坎昆會議取得的積極成果表示歡迎。巴羅佐說:“今天達成的坎昆應對氣候變化決議標志著向全面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行動框架邁出重要一步,我們對坎昆會議東道主墨西哥取得這一成功表示祝賀。”巴羅佐還表示,在過去的一年里,歐盟為推動聯(lián)合國氣候變化多邊談判進程做出了積極努力,而坎昆決議的達成表明,多邊談判機制是可行和有效的。
赫澤高在聲明中說,坎昆的艱難談判也表明,為達成一項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氣候協(xié)議,我們還有很長、很有挑戰(zhàn)性的路要走,因此,各方現(xiàn)在應自行采取行動以減少和限制排放,使我們能在本世紀內(nèi)將全球氣溫升幅控制在2攝氏度以內(nèi),歐洲將愿意在這種全球努力中承擔自己“合理份額”的責任。
此外,歐洲議會議長布澤克在另一份聲明中表示,雖然坎昆氣候談判取得了進步,但我們應當自問,這種進步速度是否足夠,因為氣候變化的影響不會等待我們。他認為,國際社會應盡快達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全球協(xié)議以應對氣候變化的挑戰(zh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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