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3月9日)從湖北省部分城市(縣城)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推進會上傳出消息:武漢、黃石、潛江等3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試點實施方案已基本完成,今年內有望實施。
那么垃圾處理費標準究竟該如何定?記者從獲悉,省住建廳最近就此向國家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據(jù)了解,武漢等3城市擬將垃圾處理費與水費捆綁征收,提高收繳率。由于國家發(fā)改委、住建部等并未統(tǒng)一規(guī)定垃圾處理費標準,一些地方在確定收費標準時犯難。
省住建廳為此建議,國家有關部門應確定垃圾處理費收費幅度,或確定最低收費標準,如每戶每月不低于多少元。各地根據(jù)這些原則提出自己的標準,再舉行聽證會、報物價部門批準。
此前,國家對污水處理費收費標準原則規(guī)定為不低于每噸0.8元,也是與水費一起捆綁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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